立法院於104 年底通過驗光人員法並於105 年1 月6 日公布施行,為保障原有從業人員之權益,於該法實施前具一定年資之業務經驗者,可於該法實施後五年內報考特種考試取得驗光師或驗光生資格,但於報考前須先取得資格審核證明。
為此衛福部自105 年11 月1 日起開始受理第一次驗光人員特考資格證明申請,共收件逾18,000 件,因數量件數過多,導致審查時間緩慢,目前已知完成審查約有15,000 件,合格者9,800 件,已陸續寄送給申請人,其餘件數也將持續進行審查,最遲將於5 月26 日前 衛福部會完成全部資格證明文件寄發。
因應即將於6 月首次舉辦的第一次驗光人員特考,考選部也於106 年3 月1 日至10 日止受理報名完竣,總計報名人數超過16,000 人。考選部表示:「依驗光人員法第56 條規定,本項考試應考資格應先經衛福 部審查合格,由於本年度係首次舉辦,現職驗光從業人員人數眾多,衛福部應考資格審查作業負荷過重,以致於多數應考人員於報名期間未能取得應考資格證明,目前正由考選部逐一寄發補件通知函,請應考人員補驗證明文件,若無法於期限內繳驗,也可以選擇填具退費申請書辦理退費事宜,但退費申請期限只到4 月24 日止。」
由於今年是首次舉辦驗光人員特考,應考人數眾多,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寄發作業尚需時日辦理,因此為簡政便民並使已報考者安心準備考試,考選部與衛福部已於4 月10 日取得共識,對於已報名之應考人,無須補行繳驗特考資格證明文件,由衛福部直接寄送合格名冊至考選部即完成應考資格審定,考選部將依衛福部提供的合格名冊辦理准考證製發相關事宜。
此外,應考人亦可於4 月下旬起至衛福部官網查詢特種考試資格審核結果。而考選部也會以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通知應考人,不須再向考選部寄交衛福部核發的證明文件。
另考選部也預計於5 月25 日寄發准考證,提醒應考人員收到准考證後請留意准考證上是否註明「暫准報名」,若無註記,考試當天直接帶准考證應考即可;若有註記「暫准報名」,應考當天請務必攜帶「准考證+ 衛福部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影本」應考。( 資訊來源:http://www.mohw.gov.tw/news/645960293)
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相關事宜
普考驗光生 | 高考驗光師 | |
應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 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 醫用光學技術、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 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驗光生考試。 | 中華民國國民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驗光或視光系、科 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 驗光師考試。 |
報名日期 | 4 月 18 日起至 4 月 27 日下午 5 時止 | 4 月 18 日起至 4 月 27 日下午 5 時止 |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 | 4 月 28 日(含當日,郵戳為憑)。 | 4 月 28 日(含當日,郵戳為憑)。 |
報名費 | 1,600 元 | 1,800 元 |
考試日期 | 7 月 30 日 | 7 月 29 日 |
考試科目 |
第一節: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二節:驗光學概要 第三節;隱形眼鏡學概要 第四節:眼鏡光學概要 |
第一節: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二節:視覺光學 第三節:視光學 第四節;隱形眼鏡學與配鏡學 第五節:低視力學 |
考試地點 | 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 6 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 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 6 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
考試證寄發日期 | 7 月 14 日。若應考人於 106 年 7 月 18 日尚未收到本考試入場證,請洽詢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查詢。 | 7 月 14 日。若應考人於 106 年 7 月 18 日尚未收到本考試入場證,請洽詢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查詢。 |
試場分配表 | 於考試前一日在各試區公布,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 | 於考試前一日在各試區公布,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 |
公布試題答案日期 | 8 月 1 日 | 8 月 1 日 |
試題疑義提出期限 | 8 月 1 日起至 8 月 7 日中午 12 時止。 | 8 月 1 日起至 8 月 7 日中午 12 時止。 |
放榜日期 | 預定 9 月 25 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預定 9 月 25 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寄發成績及結果通知書 | 預定自放榜日起 3 日內寄發,應考人如未收到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請於放榜後 7 日內向考選部查詢。 | 預定自放榜日起 3 日內寄發,應考人如未收到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請於放榜後 7 日內向考選部查詢。 |
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提出期限 | 9 月 26 日起至 10 月 5 日下午 5 時止。 | 9 月 26 日起至 10 月 5 日下午 5 時止。 |
詳細資訊可上考選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