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新聞】出國代購隱形眼鏡販售最高可處3 年

出國旅遊已經成為現代人休假時最常見的選擇,有些人可能會受親友之託,代購國外的隱形眼鏡回台。但這麼做可要小心!食藥署表示,因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民眾只能購買後自己使用,並遵循單一度數上限為60 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兩種不同度數為限的規範。是以若有未經核准的販售情事,將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 萬以下罰金。
 
在台灣,醫療器材分可為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三種。隱形眼鏡則依據不同類型,列為中風險、高風險醫療器材管理。不論何種等級,都不可在未經許可下自行販售。在許多民眾心中,隱形眼鏡就像是化妝台上的眾多美妝品之一,長期下來早已忘記它是以矯正視力為主要功能的「醫療器材」,於是請託友人或是代購業者協助購買;而代購者
也時常忽略這樣的行為已違反《藥事法》。作為眼鏡門市從業人員或專業的驗光人員,可以在接觸配鏡民眾時,再三的宣導正確的觀念。請民眾在挑選隱形眼鏡時,不能只比較價格和新鮮的顏色圖案,應依照隱形眼鏡驗配五步驟「問、驗、推、戴、追」來選購,才能安全配戴,達到矯正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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