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新聞】支持醫療健康的分工, 從力挺物理治療師修法開始!

 

             文 / 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黃群宸 理事長



今年5月12日,數位立法委員召開「民眾健康權、修法來照顧」記者會,針對物理治療師的所有業務必須「由醫師開具診斷、照會或醫囑後方能執行」,影響物理治療服務的權利來提出呼籲。主張在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情形下,法律可給予物理治療師較大的服務權限,好讓物理治療專業在現今的高齡社會發揮更理想的價值與服務。

物理治療師的處境,是否與台灣的驗光人員有些相似呢?

以下由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黃群宸 理事長,暢談他的觀點。

 

 

 

台灣的《物理治療師法》自1995年制定至今,已長達27年;27年的物換星移,台灣的社會環境已有了極大變遷,因應舊時需求訂定的規範是否符合現今時宜呢?
 

現行法規的規範為何讓廣大需要物理治療的民眾和長者們尋求不到專業協助?主因還是回到目前的物理治療師受法規所箝制所致。放眼全球趨勢,多數國家的政策都是可以讓民眾直接尋求物理治療的型態,但唯獨台灣法律規範著物理治療師。當他們發揮專業,為民眾進行大大小小的物理治療時,民眾均須出示醫囑才得以為之。
 

從過去到現在,社會普遍認同「醫療專業要分工」,讓醫事人員秉持不同專業為民眾健康而努力;但時至今日,真的有朝向落實前進了嗎?

物理治療師目前在修法上有兩大訴求如下:

  • 民眾有選擇物理治療師服務的自由
  • 物理治療師直接服務一般民眾(和醫師一起建構健康防護網)


看到上述兩點看似再合理不過的訴求時,身為驗光師的各位是不是有那麼一點無奈的感同身受呢?是的!不只驗光師在執行驗光行為被拘限著,物理治療師亦然,而驗光師受限的尚僅是六歲以下的「不得為之」;或者「特定年齡範圍必須接受醫師的指導」等,而物理治療師是全面的被捆綁著。
 

台灣各類的醫事人員或多或少都因為法律上的箝制,造成無法將其專業發揮得更全面,自然無法更完善的與醫師一同照護著民眾的健康,在這方面也是身為同是醫事人員的驗光師們,一齊支持與呼籲力挺物理治療師修法的重要原因!我們一同藉由這個過程讓政府、民眾與相關人士重視醫療的專業分工,理解如此才是對民眾健康最大的保障!
 

如我過去總說的:「驗光師既是眼科醫師們的好夥伴,更是國家照護民眾健康的第一線人員。」,而今努力朝向修法的物理治療師亦然,讓我們一起連署支持,用行動力挺物理治療師,攜手共築健康防護網!

 

#團體連署⬇️

https://forms.gle/5NiQGkL3xD3e1u7Y8

 

#個人連署⬇️

https://forms.gle/JtxMGCMDipLXNv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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