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新聞】3月23日正式定為台灣驗光師節,向所有驗光人員致敬!

每年的3 月23 日為「國際視光日World Optometry Day」,感謝全球每一位驗光師和眼科保健專業人員的辛勞與努力。國際視光日可以追溯到1986 年,當時美國驗光協會前主席G. Burt Holmes 博士接管了IOOL(國際驗光和光學聯盟),致力於提高全球視力保健。為了慶祝驗光專業的不斷發展,同時呼籲民眾注重眼睛健康,而訂定了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視光專業涵蓋了眼球解剖學、生理學、視覺光學、配鏡學等等專業範疇。根據國際防盲機構統計,目前全球有超過331,000 名驗光人員。其中如美國及英國驗光師執業的範疇較廣,涵蓋疾病診斷與治療;在歐洲絕大部分的國家,僅有眼科醫生而非驗光師來評估患者的眼睛健康狀況。那麼在台灣,驗光師的定位與執業範疇如何界定呢?依據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的資料:「因應全球化交流的需求,世界驗光組織WCO 認知各國在Optometry 領域的演進歷史不同,從而發展出不同的文化與立法規範。為了提供驗光從業者在國際間溝通的基礎,發布『視光職能模型』,定義驗光人員的執業範疇與入門能力標準,分為『光學技術、視覺功能、眼部診斷、眼科治療』四個服務類別,執業內容由『提供矯正光學產品、視力檢查測量(含障礙成因評估)、眼球疾病診斷、眼球疾病治療』依次發展。其中,第一類稱為Optician;第二三四類定名為Optometrist。盱衡台灣驗光師的養成背景與職能規範,與德國、丹麥、西班牙、奧地利、捷克等地相同,應屬於第二類別。」

 

對台灣大多民眾而言,驗光人員仍是個模糊而陌生的形象。自民國38 年日本早稻田學校就引進書籍,開啟了眼鏡產業的專業; 然而直到民國85 年之後,驗光屬於醫療行為的觀念才逐漸開始被重視。尤其為了提高視光專業,訂定認證與規範,業界先進努力爭取「驗光人員法」立法通過。儘管歷經30 多年的延宕,產業各方人員仍不懈奮鬥、溝通協調,甚至在民國104 年的416 大遊行, 上千位視光產業人士走上街頭,訴求職業尊嚴與專業認證,終於讓《驗光人員法》在105 年1 月6 日總統頒布生效。

 

甜美的果實得來不易,經過長年來的奮鬥,驗光人員終能由商轉醫,列為「醫事人員」,對台灣視光產業更是邁出巨大的一步。未來對於驗光人員的執業範圍以及專業提升,仍有許多的規範與權益尚須擬定與爭取,但驗光人員的角色逐漸鮮明,成為眼睛和視覺系統的核心保健人員,擔當起國民眼視健康的第一線守護者。

 

為與國際接軌,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去年向主管機關呈報,採國際視光日3 月23 日為台灣驗光師節,並經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登載於「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在這值得慶賀的日子裡,台灣不僅與世界同步,倡導民眾提高眼睛保健意識;驗光師節的設立,更讓驗光人員在眼睛保健與公共衛生中扮演的角色更加受到大眾重視。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群宸表示,驗光人員是醫療系統的「初級健康照護提供者(Primary Health Care Provider)」,與眼科醫師團隊合作,在Eye Care 服務的第一線,為民眾的視力把關。執業時依據WHO、國際視光組織與我國衛生福利部的規範與標準,鑑別病患的視力障礙成因;若發現疑似眼睛疾病或屈光未矯正,分別轉介眼科醫院或驗光所,進行後續醫療與矯正處置,有效實踐以人為中心的全人健康照護。此外,黃群宸理事長也感性的說:「驗光人員進入醫事體系的六年來,各地從業夥伴挺身奉獻本職專業,在執業的驗光所裡,在社區學校、長照機構或行動醫院的視力保健巡迴服務中,敬業樂群,應無愧於國人的信任與期待。眾人之事,眾人助之,鞏固我輩在視力照護的角色定位,仍需您我一生懸命,攜手同行。一群人一起走,就不會累;對的事情持續做,相信好事自然會發生!」在今年3 月23 日,台灣即將迎來史上第一個驗光師節,讓我們一同向守護大眾視力的驗光人員致敬!

 

去年舉辦的第三屆台灣驗光師年會,結合視力保健嘉年華會,以活潑有趣的節目與民眾互動,幫助大眾更進一步了解驗光人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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